TAU:美国税局正在为2020年的加密货币投资者设置税收陷阱

美国国税局通过在2020年新版1040号税收表格顶部添加一个新的问题,使纳税人更难隐瞒加密货币交易所得。

上周发布的新税收表格问题是:“在2020年的任何时候,您是否收到,出售,发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虚拟货币的任何金融权益?”唯一的选择是标记是或否。

税务专业人士警告,如果回答不正确,你可能会发现国税局正在铲除逃税者,并使你陷入困境。

“当你在表格上签名时若做出错误的选择,将受到伪证的处罚,”税务师PIASCIK的注册会计师兼执行副总裁RyanLosi说。“美国国税局只是在收集数据,更改表格以明确表示你做或没做,并设置了陷阱,因此在未来几年中,加密税收的锤子可能随时会掉下来。”

CNBC:美国税法可能会通过“非商业坏账”注销的方式为Celsius等平台的投资者提供救济:7月7日消息,Celsius、Anchor和Voyager Digital等加密货币借贷平台由于加密货币价格暴跌而暂停或限制投资者提款。注册会计师Shehan Chandrasekera表示,美国税法最终可能会通过“非商业坏账”注销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救济。

据悉,构成非商业坏账的条件是一方贷款给另一方形成债务,而出借资金完全损失且不可收回。另一位注册会计师Lewis Taub强调,“必须是出借给平台的所有资金完全损失,才能认为该债务资金可以扣除。部分损失不算数。冻结账户,或加密货币平台的有限提款,并不构成全部损失。”而确定用户提供给加密平台的资金是否构成贷款并不简单。(CNBC)[2022/7/7 1:56:22]

孙宇晨:不涉及任何美国税务事项:据官方最新消息,孙宇晨在其社交媒体平台表示:“我作为格林纳达驻WTO大使,驻地在日内瓦,既不是美国人,也没有美国绿卡,不居住在美国,根本不涉及到任何美国税务事项,FBI只管美国境内,与我没有任何关系!”[2022/3/10 13:48:52]

图片来自:GettyImages

国税局已经明确了态度

自2014年以来,IRS将虚拟货币视为一种资本资产,在税收方面必须视为一种财产。与股票或债券类似,出售或交换加密货币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都应作为资本收益或损失征税。比特币挖矿或其他加密货币产生的任何收入也应纳税。

美国税改将影响数字货币持有者报税:美国税改即将出台,目前参议两院正在为达成协议而努力。从目前的消息来看,参议两院的税改版本都废除了过去许多数字货币持有者使用的“同类”交换机制。同时,参议院版本提出了“先进先出”(FIFO)会计框架,这可能会使数字货币报税复杂化。国会区块链核心小组联席主席的亚利桑那州共和党代表大卫?施威克特(David Schweikert)以及负责税收的筹款委员会(Mays and Means Committee)表示,通过更简化的税收制度,投资者将会更轻松地应对比特币和数字货币所面临的的挑战。然而对于数字货币持有者不幸的是,数字货币税公平法在这次税改中被遗漏了。参议两院的税改版本都不会修改现有的资本利得税税率。[2017/12/14]

但是美国国税局多年来一直在调查以确定有多少加密货币投资者被低估了其加密货币持有量。

2018年,最大的加密货币托管公司Coinbase在IRS召唤下被迫披露13,000个用户帐户的信息。IRS还曾起诉迫使Bitstamp发布有关一名纳税人的更多信息,该纳税人要求在修正的申报表中退还15475美元的税款。

BerkowitzPollack的注册会计师兼税务总监LewisTaub称,美国国税局在2019年的纳税申报表中包含了相同的问题,但它位于表1的顶部,用于报告某些额外收入或收入调整,他说,问题在于,没有多少人将附表1连同申报表一起提交,因此IRS今年直接将这个问题移至了纳税申报表的第一页。

Taub表示:“我认为,美国国税局正在以寻求美国纳税人的外国银行账户的相同方式对待被遗漏的虚拟货币交易。”“国税局通过在收益表第一页的顶部询问问题,明确表示,虚拟货币收益或损失的任何收入都必须在收益表中报告。”

1040号税收表中的附言说明了如何以及何时必须报告虚拟货币的持有量和交易。

但是加密货币可能会很棘手,因为有些人将其虚拟货币帐户用作支付帐户,例如用比特币购买星巴克拿铁。但是,如果您使用加密货币投资的收益完成了购买,那将是一个应税事件。

但是,仅持有虚拟货币并不意味着您需要为此纳税。

专家表示:“如果你获得了虚拟货币,却没有花费或将其兑换成其他货币,则不会有出于税收目的触发问题。”“这是人们从未实现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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