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律师观点:矿池PPS模式,是否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本文来源:未央网

作者:曾杰律师,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强律所高级合伙人暨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卢捷培,广强律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PPS模式的出现,是为了解决数字货币挖矿带来的收益不稳定问题,PPS模式根据矿工算力在矿池中的占比,估算其在矿池每天可以获得的产出,在扣除矿池手续费后,给矿工每天基本固定的收益。

这种模式类似于你把算力存入了一个银行,银行固定给你利息,收益相对稳定,风险也由银行来承担。这种模式,有人担心,会不会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保本付息承诺,也就是利诱性很像?因为如果要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是同时符合没有合法资质,公开宣传,针对不特定对象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Binance.US前CEO聘请CFTC前执法部门主管担任代理律师:金色财经报道,知情人士透露,Binance.US前首席执行官Catherine Coley已聘请曾担任CFTX执法部门主管职务的Sullivan & Cromwell事务所创始人James McDonald担任代理律师,以应对CFTC对于币安的调查。[2023/3/30 13:34:14]

而矿池经营的PPS模式,肯定是没有合法的公开募资资质的,其也是通过互联网或者口口相传的方式宣传,针对的也是不特定的网络用户,四个特点,符合其三,最关键的,就是是否构成“利诱性”。

声音 | 律师刘晔:如果BSV可扩展性在链上没有极限,万链归一是必然:律师刘晔发微博表示,就“BSV的可扩展性能否无限进行下去”这一问题,打点钱包的创始人与技术CTO同时认为,“大区块的生成与传播只是一个工程问题,不是理论极限问题,只要工程量和工程策略足够,没有证据证明BSV的可扩展性存在理论上的极限。”(在我看来)如果BSV的可扩展性在链上没有极限,那么BSV几乎就是完美的,其发展必不可阻挡,其对商业成本的降低几乎无法阻挡,万链归一是必然的了。[2020/1/6]

PPS这种固定收益,到底是不是一种保本付息承诺,是不是利诱性?

声音 | 美国律师:曾通过ICO筹集到资金的加密公司均面临偿还风险:美国政府执法辩护和证券诉讼律师Jake Chervinsky在推特上表示,每一个曾通过公开销售代币筹集资金的加密公司目前都面临被迫向其初始投资者偿还所有资金的风险。各家公司的风险水平可能不同。但所有公司的风险水平都不为零,并且都是“悬而未决”的风险。[2018/12/16]

首先,固定收益确实是一种付息承诺,但不一定是保本承诺,非法吸存中的利诱性,必须是一种在保本的基础上付息的承诺。而且这种承诺,是要有一种切实的实际性。何为切实的实际性,就是承诺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还本付息,比如你去投资一个涉嫌非法集资的理财产品,他的收益承诺一般是一年期,两年期,或者三年期,但是如果是承诺十年、二十年的收益承诺,这种一般难以做到真实的利诱他人投资,十年、二十年的通货膨胀或者意外因素,这种保本基本不切实际,难以对投资人构成一种“利诱”。

声音 | 律师肖飒:狭义“币圈”与“链圈”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今日发文谈“币圈”与“链圈”的区别。文中表示,“狭义的‘币圈’,单指交易所及上交易所的项目方成员及其联盟等。狭义的‘链圈’,单指只从事区块链技术研发、落地应用的团队及联盟等。这两个定义里的币圈和链圈,几乎是不重合的,因为两者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2018/8/30]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挖矿的队伍,全网算力变的越来越大,那么获取区块链的概率本身就越来越低,这也意味着,投资矿场的成本,实际上越来越高的。而矿池集中算力后,对于矿工的PPS模式承诺,仅代表某种收益,但是这种收益在多久内覆盖矿场的成本,甚至能否覆盖成本,矿池运营方一般不会给出相关的承诺,他们甚至不关心这个。对于收益和成本的核算,是参与的矿工自己做的财务核算,这种核算,包括电费、矿机、场地、维护、人工等等成本。这就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中要求的保本付息承诺并不相同。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集资人对于投资人、或者集资参与人的回报承诺是明确的,即承诺在XX时候可以让参与人回本,并且获得收益,比如张三投资50万给某个私募基金,私募基金针对这种不合格投资者,给出的承诺是半年后归还本金,并且给出年化收益10%的承诺,这种承诺,就属于一种涉嫌违法违规的保本付息承诺。因为这种远远高于普通银行储蓄利率的固定收益承诺,直接侵犯了银行业存款金融秩序的保本付息承诺,形象点说,同样都是承诺百分百保本,你开的利息远远高于银行的,投资者当然会选择把钱存给你,这种行为,就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中的“利诱性”。

而目前数字货币的矿池PPS模式中,矿池给予矿工的固定收益承诺,是根据矿工算力在矿池中的占比,估算其在矿池每天可以获得的产出,假设幸运值是100%的理论收益。这种收益,不是根据矿工实际支付的所有成本来核算,要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所有的回报,不仅仅受投资回报率本身影响,还受到币值本身市价的影响,基本不具有可控性。因此,这种模式本身,并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利诱性”,即保本付息承诺的构成要件。

如果把矿池做成资金池,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当然,如果有人希望通过经营矿池来非法集资,那最重要的一个关键,就是把矿池,做成了资金池。比如他会给矿工们承诺,你们投入的金钱成本,在一年后,或者几年后,我保证你们能够赚回来,期间还有更多额外的收益,比存银行靠谱!这种,就会涉嫌非法集资。

更高级点的玩法,比如某个矿池公开宣布,接受投入法币或者比特币直接跟矿池换取算力的服务,然后根据算力的大小比例,给予相关的回报,到一定期限时,矿池归还本金,或者收益没有超过本金时,矿池补足,这种模式,也会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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