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部指挥破获“Plus Token平台”网络案 涉案金额逾400亿元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原题《部指挥破获特大跨国网络案涉案金额逾400亿》

记者张子扬

近日,按照部统一指挥部署,机关立案侦办“PlusToken平台”网络案,先后将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组织。该案系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央行会同部打击虚拟货币等行为:今年上半年追赃金额达151.5亿元:8月2日消息,根据“天网2021”行动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既持续打击通过地下钱庄行为,又重视打击近年出现的通过虚拟货币等方式行为。通过对通道的精准摸排和打击,今年上半年追赃金额同比大幅跃升,达151.5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8/2 1:28:32]

2019年初,江苏盐城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陈某等人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组织领导犯罪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破案攻坚,并将案情层报部。在部经侦局组织指导下,专案组充分发挥经侦信息化建设成效,对案件进行深度研判分析,初步查明该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和资金流转等情况。同年6月,在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加强警务执法合作,积极配合当地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0年3月,部部署全国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将涉嫌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动态 | 部公布项目名单,其中“金砖数字货币项目”属互联网:据新浪区块链消息,近日部公布第二批61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和组织。在名单中第42个项目为“金砖数字货币项目”。该项目全名是“金砖储备资产货币(GRDC金融创业与入篮SDR计划)”,又称“中国金融建设第一期虚拟资产工程项目”,属于互联网。该组织于2017年4月1日在北京成立,而子们编造的项目背景是,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因此,国家发行中国第一期虚拟资产储备数字货币。有网友指出这个项目曾经使用过的网站,记者调查时发现该网址已被一家彩票公司使用。[2019/5/27]

经查,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通过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声音 | 部副部长:将加大力度打击虚拟货币等非法集资犯罪:据证券日报报道,2月20日,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庆丰在全国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和“猎狐2019”专项行动视频会上指出,面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新形势新特点,各地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工作统筹,注重精准施策,深入推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 孟庆丰表示,要把专项行动主攻方向瞄准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打着“私募基金”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各类交易场所的非法经营、非法发行证券、合同、非法集资案件,打着“一带一路”、“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军民融合”幌子的网络案件等重点领域的典型案件。[2019/2/21]

为吸引更多人员参与,该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大肆宣扬平台加入方式、运行模式、奖金制度、盈利前景等内容,雇佣外籍人员冒充平台创始人以包装伪造其所谓的“国际平台”“国外项目”背景,通过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线下活动为平台宣传造势,甚至不惜花费重金多次在境外召开千人规模推广大会。据统计,该平台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累计收取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数百万个,涉案金额达400余亿元(以案发时市场行情计算),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不断增强,机关将积极适应此类犯罪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创新思路、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机关提示广大群众,参与活动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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