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美国联邦法院将比特币定义为“货币”的新闻在中国社区引起了广泛讨论。但目前来看,其中有不少误读,本文将为大家一一澄清。
源于反案的判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则新闻并非是更新的法律条文,而是源于一则反案的判决,而且发表这个观点的仅仅是联邦法院的某个法官。
此前,比特币交易所运营商LarryDeanHarmon被控以及无牌经营汇款业务,但辩护方认为比特币不属于范畴,因此提出撤销刑事指控。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BerylA.Howell认为,虽然哥伦比亚特区法律没有严格定义“货币”,但比特币仍然属于这一范畴。“货币通常意味着一种交换媒介、支付方式或价值储存手段,比特币就是这样的东西。”
巴哈马证券委员会已控制FTX Digital Markets Ltd资产,将解决债权人、客户和利益相关者问题:11月18日消息,巴哈马证券委员会发布有关控制FTX巴哈马子公司FTX Digital MarketsLtd的声明,该声明表示,巴哈马证券委员会在巴哈马最高法院作出的命令授权下执行监管权力,采取了指导FTX Digital Markets Ltd.的所有数字资产到一个由委员会控制的数字钱包的转账行动,由委员会来托管数字资产。
声明还表示,根据2020年《数字资产和注册交易法》,委员会有权申请司法命令,以保护根据该法规的委员会注册人的客户或客户的利益。在接下来的几天和几周内,委员会将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其他监管机构和当局互动,以解决影响全球FTXDigitalMarketsLtd.的债权人、客户和利益相关者的问题。[2022/11/18 13:20:14]
联邦法院法院的判决一点也不让人意外,因为美国拥有几乎世界上最严厉的反法规,大量金融机构因执行反不力遭受巨额罚款。早在2013年3月18日,美国FinCEN就发布了一份指南,对《银行保密法》在创造、获取、分销、交换、接受或转移虚拟货币的主体和行为的适用问题上进行了明确。「1」
以太坊质押者现可在Swell Network上选择InfStones作为验证节点运营商:7月19日消息,基于以太坊的去中心化质押协议Swell Network今天宣布与区块链基础设施提供商InfStones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实现更大的灵活性、透明度和ETH流动性质押收益。通过此次合作,Swell的用户可以选择InfStones作为认证节点运营商进行ETH质押。
InfStones将成为首批加入Swell Network DAO的认证节点运营商之一,为Swell提供机构级节点管理。根据这一安排,InfStones将在Swell上运行验证器节点,这些验证器节点在协议层运作,为质押者提供包含在Swell Financial NFT(swNFT)中的1:1资产支持ETH质押衍生品,即Swell Ether(swETH)。
此前3月消息,Swell Network完成375万美元种子轮融资,由Framework Ventures领投。(Crypto Ninjas)[2022/7/19 2:22:40]
“money”并非法定货币
The Sandbox发布2022年LAND持有者线路图,将在5月份向所有LAND持有者空投500万SAND:5月16日消息,The Sandbox发布2022年LAND持有者线路图,官方表示将在5月份向所有 LAND持有者空投500万SAND。The Sandbox的LAND和ASSET将于2022年6月迁移至 Polygon Layer 2,为了鼓励迁移并减轻 gas 成本,每迁移一块 LAND 可以在 Polygon 上申请 10 SAND 的现金返还,总共有超过 100 万 SAND 奖励。部署完成后,SAND 和 SAND-MATIC 的质押乘数将重新出现在 Polygon Layer 2 上,并将采取和 SAND-ETH 一样的排行榜。2022 年 7 月,将开始为参与质押的土地持有者提供 1000 万 SAND 的独家奖励。
此外,GEM 和 CATALYST 的挖矿将在 2022 年 6 月开放,允许 LAND 持有者启动创作者经济。[2022/5/16 3:18:36]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华盛顿法律,将比特币定义为“货币”,原文用的是“money”,非“currency”。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意义上的货币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美国联邦法院界定比特币为‘money’并非法定货币。如何区分两者呢?‘money’是经济实质上的货币,其实就是流通量大、具有一定市场深度的通证,而法定货币的表述是‘fiatcurrency’。”商务部CECBC区块链专委会副主任、数字经济商学院院长吴桐表示。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美国监管与立法机制的特殊性。美国是由50个州和1个特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所以在美国从事虚拟货币业务需要分别满足联邦层面和美国各州层面的法律监管要求。
以北卡罗来纳州为例,2016年7月修改后的《货币转移法》得到签署并成为法律,其中也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代表,可以用来交易和存储价值,也可以充当交换媒介或记账方式,但在美国并不具备法律地位,不能充当本国发币。”该法案同样将代别人掌管虚拟货币的行为视作“货币转移”,从事此类活动需要获得该州颁发的货币转移商许可证,其标准和传统货币转移商无异。「2」
综上所述,无论是联邦层面还是州层面,比特币被定义为“money”都并不新鲜。
如何理解比特币被视为“money”?
随着比特币被视为“money”的广泛关注,大家很想知道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锦炎博士表示:
首先,美国证监会早在2017年就将比特币视为“钱”,中国2017年“94”政策,也是把比特币当做“资金”,这不值得大惊小怪。
其次,把比特币看作“钱”,它的法律地位就有变化:募集比特币=集资这意味着比特币交易平台,需要金融牌照;可以对比特币适用反方面的要求。
最后,回顾比特币在各国监管方面的进程。最初各国都是先把比特币认定为“虚拟商品”,这是对于业界最有利的一种法律定性,因为比特币等币币交易就是“物物交换”,募集比特币也不是“募资”。可是随着它的金融特性被广泛认知,大部分国家都已经把它认定为资金。
由此可见,把虚拟货币行业纳入“金融法”监管体系早已是大势所趋。
注:「1」「2」引用自《区块链国际监管与合规应对》邓建鹏、孙明磊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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