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互金协会13万字区块链报告,对金融领域应用提了哪些建议?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杜川

4月14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正式发布《中国区块链金融应用与发展研究报告》,报告长达13万字,在深入调研我国47家从业机构及其112项金融领域区块链应用项目后,提出了稳健发展的对策建议。

《报告》认为,中国在区块链领域拥有良好基础,技术研发、标准研制、生态培育、行业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适用场景和应用逻辑已较为清晰,相关应用探索逐步深入,落地场景和实践案例不断丰富,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

声音 | 北京互金协会张羽:金融科技和金融监管比例要1:1 不能失衡:今日,由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19中国金融发展论坛暨2019中国金鼎奖颁奖典礼”在京举行。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羽表示:金融科技与金融监管的比例肯定是1:1的,不可能失衡,失衡的话金融科技行业做不下去。他认为“金融科技”核心的应该是科技,未来的金融科技的发展主要还是依赖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这三个技术的应用。[2019/11/22]

首先,应用探索较多,与业务需求结合紧密。调研发现,调研机构区块链应用场景主要涉及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保险科技、跨境支付、资产证券化等,分别占比32.6%、11.2%、11.2%、7.9%和6.7%。

声音 | 翁晓奇:IEO融资方式风险很高 互金协会提醒很有必要:火币全球站CEO翁晓奇在接受采访时针对“北京互金协会发布防范IEO等非法公开融资风险”表示,在IEO即将成风时及时刹个车,这应该是吸取了ICO成风的教训。以某友商为代表的交易所用IEO的形式,可能一开始初衷并不见得是坏的,但是它带起来市场效应是不好的,很多小交易所做的跟ICO相比还是换汤不换药,所以这时候是有必要去刹车的。整体上IEO的最终目的是给项目方融资,风险很高。

一级市场是一个专业机构参与的一个市场,但如果把一级市场门槛放低到了没有证明能力的散户身上,这个是之前IEO的最大的问题。而火币最近发布的优选上币通道Huobi Prime,其初衷就是抗击IEO,与目的是给项目方融资的IEO不同,Prime对标的是阿里的双十一,为项目提供了一个稀缺的营销机会,项目方的早期投资人跟一些社区的早期参与者打折出让一批他们的代币,然后以低价的方式给到HT的持有者,通过二级市场直接撮合。项目方不为融资而来,能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最终让有价值的项目积赞势能,帮助更快落地,为推动行业发展创造价值。[2019/3/22]

其次,参与主体多元,探索路径有所差异。根据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情况显示,涉及金融领域的备案主体数量占比超40%,类型涉及金融科技服务商、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

声音 | 互金协会李东荣:重视区块链等技术在实体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据中新网消息,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出席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5届全球年会环球金融科技峰会时表示,金融科技有助于促进全球金融业转型升级,有助于促进全球普惠金融发展。同时,也要加强监管,确保金融科技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李东荣在谈到区块链时表示,一旦区块链技术成为未来互联网的底层组织结构,将直接改变互联网的治理机制,最终彻底颠覆现有底层协议,导致互联网金融的智能化、去中心化,并产生基于算法驱动的金融新业态,一旦成熟的区块链技术落地金融业,形成生态业务闭环,则金融交易可能会出现接近零成本的金融交易环境,其巨大影响绝不可低估。[2018/12/5]

此外,底层技术研发力度有所加强,普遍关注信息安全和性能突破创新。约40%调研机构表示采用了自主研发的底层平台。在重点调研分析的11家已采用自研底层平台的机构中,近半数平台已开源或计划部分开源,多数平台已支持每秒千级的交易处理速度,半数以上平台在特定实验环境下可实现每秒万级的交易处理速度,性能对部分金融场景的应用约束有所减弱。

《报告》认为,区块链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当前仍处于相对初步的阶段,在技术成熟度、自主创新度、场景契合度以及制度规则完备程度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实际挑战,迫切需要金融业界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基于此,《报告》对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提出了对策建议:在政策监管层面,要加强研究跟踪,立规制促合规;在行业组织层面,搭建平台桥梁,研标准聚合力;从业机构层面,探索核心技术,抓应用推场景。

在政策监管层面,一是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密切跟踪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发展规律,坚持“凡是金融活动都应纳入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现有监管规定,引导、规范金融机构和技术企业共同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可靠、可控、可信应用,促进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二是充分利用包括区块链技术在内的监管科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地方政府及金融管理部门人员运用与管理区块链技术的知识能力,逐步建立起与区块链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三是密切关注加密货币等应用在跨境资金流动、恐怖融资、和逃税等方面可能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持续跟踪国际监管动态,积极参与相关跨境监管规则与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四是对于有违技术发展规律和损害金融秩序的不法行为和乱象,应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采取措施重拳打击,坚决遏制歪风邪气,并切实引导将区块链技术发展与此类乱象有效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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