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鸿亮
来源:吴说区块链
11月6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笔者仔细查阅发现,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处于淘汰产业的的“虚拟货币挖矿”,删除了!
此为此前的征求意见稿:
Robinhood UK任命新CEO并计划今年在英国推出经纪服务:7月25日消息,股票和加密货币交易平台Robinhood Markets任命Jordan Dane Sinclair为Robinhood UK首席执行官,英国FCA已批准该任命。
据悉,Robinhood UK平台计划在今年向英国个人散户投资者推出经纪服务。[2023/7/25 15:58:01]
此为正式稿:
报告:预计到2027年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将为250万亿美元的跨境支付行业提供动力:金色财经报道,金融科技巨头Ripple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揭示了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在跨境支付中日益重要的作用,预计到2027年,这一领域的价值将达到惊人的250万亿美元。报告指出,促进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底层基础设施已经成熟,亟待改进,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可以实现高效的资金转移。报告称,44%的受访者认为支付是最有可能推动加密货币应用的因素,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跨境支付是加密货币的关键用例。超过80%的全球金融领导者预计未来三年将在其业务中使用加密货币。报告还指出,预计到2025年,移动银行将被超过65%的美国人口使用,而在线银行预计到2024年,亚洲用户将达到近10亿。[2023/7/20 11:07:10]
根据规定,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此前征求意见稿中,“虚拟货币挖矿”为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Bitpanda在宣布裁员三分之一的三周前曾表示无大规模裁员计划:7月2日消息,加密货币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Bitpanda此前曾告诉其员工,在经济低迷时期不会进行大规模裁员,而就在三周后,该公司就宣布了进行大规模裁员的消息。
5月31日的Slack截图显示,该公司首席产品官Lukas Enzersdorfer-Konrad曾试图消除该公司将裁员和停止招聘的“传言”。
Enzersdorfer-Konrad称:“Bitpanda内部不会有任何形式的大规模裁员。我们还没有达到极限,并将继续招聘,直到我们需要的职位都招满为止。”
他当时表示,该公司“资金非常充足”,没有流动性问题。同时也指出该公司2022年的财务业绩“低于预算”,但他表示,这是由宏观经济条件造成的,包括供应危机和俄乌冲突。这位高管敦促员工专注于产品和技术基础设施的改善,为“下一轮牛市”做准备。
一位Bitpanda发言人日前对此发表评论称:“在公司宣布重组的三周前,我们还没有这个计划,而且我们一直在向员工透明地传达这些信息。”他补充说:“由于法律限制,我们无法公开沟通,在官方宣布前几天,我们才做出了这个艰难的决定。”Bitpanda表示,它正在尽最大努力支持那些受到重组影响的员工。
此前6月25日消息,Bitpanda宣布裁员,员工人数将削减至大约730人。虽然具体裁员人数暂未公布,但据LinkedIn数据,解雇的全职和兼职员工共计约277人。(The Block)[2022/7/2 1:46:13]
事实上,挖矿产业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有以下几个好处:
1、充分利用废电,尤其是丰水期四川云南地区的废电。
2、矿机的核心是芯片,提升中国芯片产业的发展。
3、提升地区经济与民众收入,尤其是这些能源充沛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
当然也有几个政府眼中弊端:
1、非丰水期,新疆内蒙古等地区使用火电,污染环境。
2、产出比特币,助长虚拟货币。
此前,中国政府对于挖矿而言,并没有公开反对,但内部亦下达多个文件。2018年1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此次发改委征求意见稿,将其列为淘汰产业后,各地更是开始清除矿场。
谁料到,竟然出现了转变。此次的政策调整,影响深远。比特大陆、嘉楠、神马等企业,将迎来重大利好。比特大陆若能解决内部问题,对上市也将是重大利好。中国的区块链和芯片产业,也或因此受益良多。
此次发改委将其排除出淘汰产业,无疑给了矿圈一个巨大的利好。但是老吴也要劝矿圈的朋友,第一切忌高调营销;第二把钱拿出去,多做扶贫公益,多做AI和区块链技术,积极向政府靠拢;第三,领头企业,需要带头积极和政府沟通,按照上面说的三好二不好,趋利避害,引导行业。
但也需要警醒,此前禁止挖矿,来自于央行为首的互金整治办;此次删除淘汰,来自发改委。前者从金融角度,态度保守,后者从实体产业、经济民生角度,态度开放。两者不同的态度,会否产生冲突,那就取决于决策者的态度了。
编者注:本文作了不改变作者原意的删减。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