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比特币诞生的那一天起,区块链这个词就和“颠覆性”“革命性”“新的生产方式”“空中楼阁”“局”等相互间截然相反的评价联系在一起,2017年9月4日之后的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更是处于一个尴尬的灰色地带。虽然2019年10月25日后区块链行业在中国真正进入了春天,但是因为区块链属于多种技术综合适用的结果,区块链从业者仍然需要考虑外汇监管、证券发行、数据合规、网络合规,以及智能合约等多方面的法律风险。
在《区块链、数字货币合规指南》中,王伟律师将其多年服务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领域头部公司的经验进行总结,对相关法规和案例进行了整理,从多个方面分析了区块链领域的合规问题,为区块链从业者提供了可供执行的合规指引。该书也是法律出版社第一本关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合规的法律书籍。
《区块链、数字货币合规指南》将区块链、数字货币领域的20个合规要点总结如下:
印度中小微企业区块链业绩及信誉平台IOUX拟融资1000万美元:金色财经报道,印度中小微企业区块链业绩及信誉平台IOUX宣布将融资1000万美元,约合7.7亿印度卢比,以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并帮助中小微企业用更低成本、更便捷的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据该公司联合创始人Vineet K Sachdev透露,IOUX此前已成功募集到一笔50万美元的种子轮融资,目前正与法律科技和金融科技领域里的投资公司接洽,以更好地支持区块链技术。(indiatimes)[2022/6/6 4:04:54]
1.?矿机生产商需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合规风险,以及数字货币相关的反风险;
2.?矿工需向选择一个交易对手一样选择矿场,采取多种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对矿场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在与矿场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收费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以及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考虑矿场当地相关政策的稳定性等因素;
成都市政协委员:推动“楼宇经济+区块链”有机结合:成都市政协委员、成都天府新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潮在成都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成都针对区块链产业平台搭建、区块链应用生态打造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区块链产业生态、区块链应用生态落地,为将来建设更多区块链产业园区、区块链产业楼宇积累经验。高潮表示,这座城市不仅有一批专门从事区块链的人才和企业,天府新谷还出现了为区块链搭建产业集聚的整合平台。但是目前成都的区块链企业呈现分散分布的特点,难以形成集群效应。此外,政府对区块链的政策支持,大多以广泛概念、对科技研发企业给予帮扶,缺少一对一的精准政策扶持。他提出,成都要发展区块链,就要改变企业“自生自长”的现状,政府建立园区,在聚集企业的基础上,对区块链进行靶向性政策扶持,解决当前在区块链技术高速发展阶段顶层设计和产业指导空白的问题。高潮还提出,促成区块链在产业园区、楼宇的落地,也是推动区块链企业与楼宇经济有机结合的新尝试,通过“空间+配套+运营”的模式,有效搭建区块链上下游产业链环境,推动“楼宇经济+区块链”企业向专业化、产业化方向持续发展。(红星新闻)[2020/5/14]
3.?加入特定矿池的矿工需重点关注矿池协议中的商业条款和收益分配条款;
声音 | 腾讯云区块链负责人:区块链未来一定会扮演基础设施的角色:据21世纪经济报道,腾讯云区块链负责人邵兵表,区块链未来一定会扮演基础设施的角色,会和云计算、大数据一样重要。现在,云计算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基础,但对于云上的企业还存在一个问题,即企业之间怎样去协同,而这将是区块链技术能够解决的问题。联盟链强调的更多是治理的能力,在联盟链上可以有一些进账方,也会有一些数据节点,但公有链只有数据查看的权限,可无论是联盟链还是公有链,区块链都要承载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使命,即价值互联网。它只有结合现有的物联网、支付,让价值真正的流通起来,才是好的区块链。区块链应用的挑战可以从业务和技术两个层面来看。业务方面,在应用区块链的时候需要面临业务模式改变、隐私保护和商业竞争、线下资产上链难、资金流上链难等挑战;而技术方面,则面临着技术部门文化滞后、区块链人才匮乏、区块链性能无法满足业务需求、区块链网络运维难题等挑战。区块链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因为区块链不单纯是区块链,更多的是业务模式的创新,所以需要的是熟悉业务的人。[2019/11/15]
4.?数字货币交易所不能为任何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士以及中国公司提供服务,需屏蔽来自中国内地以及其他严格监管区块链业务区域的IP地址,需通过有效的KYC程序履行AML及CTF义务;
投资于加密货币 区块链的对冲基金涨幅接近1522%:截止到今年到11月份,交易加密货币的对冲基金回报率高达1641%,轻易地击败了其他对冲基金投资策略。根据对冲基金研究公司(Hedge Fund Research)的数据,投资于加密货币,区块链或两者都包括的对冲基金涨幅接近1522%,该公司周三表示已推出新的指数以反映对于这种投资策略“投资者兴趣的爆炸性增长” 。相比之下,该数据提供商所有策略的对冲基金指数全年上涨仅7.5%。[2017/12/14]
5.?数字货币交易所发行具有分红权、表决权或固定收益权等相关权益的平台币有可能被认定为中国法和美国法下的“证券发行”,从而面临严格的监管;
6.?相比具有更多合规风险的公链,中国对联盟链的监管更为友好;
7.?ICO在中国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在美国,属于有价证券的数字货币的ICO受到SEC的监管;在新加坡,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数字货币的ICO受到MAS的监管;
8.?根据《九四公告》,ICO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以及等违法犯罪活动;
9.?传统的VC/PE人民币基金,即使完成了中国法下的所有登记备案程序,也不能合法地在中国境内进行Token投资;
10.?投资区块链行业的私募股权基金需重点关注区块链所依托的项目本身,包括商业计划书、区块链项目白皮书、区块链融资流程,以及区块链融资的法律构架等问题;
11.?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了区块链行业后需进行合理的投后管理,包括关注被投企业境内境外公司技术人员的强关联性,关注主管部门的监管态度和LP的追责风险,通过表决权加强对被投公司后续区块链融资的控制等措施;
12.?目前中国法下设立的Token Fund均不合规,投资人可考虑在开曼设立Token Fund;
13.?Token Fund在私募的阶段应当针对区块链行业的特殊性签订SAFT协议;
14.?开曼法下设立的Token Fund最好采用封闭式基金模式;
15.?Token Fund的投资机构需设立专门的Token投资团队来运行相关业务;
16.?Token Fund目前仍面临账户开立困难、没有被普遍认可且合规的交易所、数字货币市场操纵盛行、无确定审计标准、无可靠的数字货币托管机构,以及没有成熟的监管体系等一系列问题;
17.?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具备被认定为书面形式合同的可能,但仍面临安全性、与框架协议如何结合、适用法律如何选择、合约如何修订等诸多问题;
18.?数字货币的STO中需合理利用美国证券法下的豁免、持续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审核、谨慎上任何数字货币交易所,及选择好的法律服务团队;
19.?除国家另有规定的极少数情况外,中国监管机构不会允许数字环境下境内交易的Libra化;
20.?中国目前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采取的是央行主导下的多部门监管模式,重点关注数字货币构成证券和被用于的风险,以及区块链被用于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风险。
加拿大皇家学会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Victor C. M Leung)梁中明教授为本书作序,“本书从基本概念入手,全面介绍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技术原理、历史沿革及中国监管机构的政策演变,并结合国内外的监管政策和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合规风险,兼具学术和实用价值。”
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全球顾问委员会联席主席王翔在序中写道,王伟律师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对法律和技术术语进行解释,同时结合中外相关法律、监管制度以及案例提供进一步分析和讲解,使得原本难以理解的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中的法律问题变得不再让读者怯步而止。
亦合资本创始合伙人、好物智造董事长、前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叶朋;比特大陆法务总监Tracy Ji;美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夏鼎;九天微星联合创始人、总裁彭媛媛等多位行业资深人士联袂为本书撰写推荐语,均认为该书是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区块链行业实务指南。
本书的作者王伟律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系植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并曾先后于汉坤、君合、中伦文德分别担任律师、合伙人。
在区块链领域,王伟律师服务的客户包括比特大陆、世界最大的云挖矿公司Genesis Mining、红杉资本、BAI、真格基金、美国上市公司BTBT、图灵奖得主等顶尖机构和人士。
王伟律师先后获得“2018年Legal Band新经济领域律师特别榜十强”、“2019年Legal Band新经济领域律师特别榜十强”以及“2020年度Legal 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新经济15强”的荣誉。
王伟律师的微信:1856663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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