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代的浪潮之巅,互联网巨头也不想错过这个机会。”6月23日零点,支付宝在“蚂蚁链粉丝粒”小程序上限量发售“敦煌飞天”“九色鹿”两款付款码NFT皮肤。这两款皮肤各限量8000份,迅速被抢光.
虚拟币
2021年6月21日,一则消息出现在人民银行官网《人民银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记者老友催稿,要求飒姐抓紧写些个人观点.
虚拟货币监管越来越严。据央行官网6月21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
进入6月份后,我国对虚拟币交易、挖矿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延续了5月份以来的从严监管政策。一方面,多部门提示虚拟币交易、炒作风险,从银行和支付端出重拳打击;另一方面,多地全面清退挖矿企业,从比特.
在我国全面推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双碳”目标的今天,占据全球比特币挖矿市场半壁江山的中国挖矿产业因为高耗能问题,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面严打.
今年三月,小耿在别人的介绍下,花二十多万投资了一种虚拟货币。可到了四月底,投资的平台突然就打不开了,投进去的钱也取不出来。越想越不对的小耿连忙报了警.
金融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中央银行也在适应这种变化。爱尔兰中央银行行长GabrielMakhlouf先生在博客中谈了他对加密货币的思考和认识,他认为在数字欧元方面的工作、欧盟监管框架的持续发展以及更.
有粉丝问到一个问题,称是不是因为虚拟货币没有立法,所以依靠数字货币、区块链行使只判个几年,没有判无期的。这个真不是,判无期的案例还真有.
诚然,我国居民持有虚拟财产,法律是容认的。有读者询问,出于隔离风险的考虑,可否用企业的名义买卖持有虚拟财产尤其是虚拟币呢?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探讨.
日前,受到治理虚拟币新规影响,比特币矿机制造商比特大陆发布公告称,旗下蚂蚁矿机自10月11日起将停止向地区发货,针对已采购远期产品的大陆地区客户将提供替代方案.
对虚拟币的整治再次升级。9月24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再发新规整治“虚拟币炒作”,明确了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昨晚一则新闻牵动虚拟货币相关人员的心,某知名财经类媒体爆出:“多名接近监管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央行《通知》下发后,公检法机关正对虚拟币交易所及挖矿等相关情况进行研究,探索定罪量刑的具体路径.
伴随2021年9月24日《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出台与施行,飒姐团队在近期接到了诸多币圈、矿圈朋友关于新规内容的法律咨询.
自2019年10月24日区块链上升为国家战略至今已满两年。继去年区块链被纳入“新基建”后,今年3月份,区块链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
虚拟货币在境内外的发展正经历“冰火两重天”。近期,多只比特币期货ETF被批准上市交易,国际市场上,虚拟货币交易热情再度被点燃,比特币一度大涨6%,突破历史最高点,最高达到66998美元.
10月31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央视动漫集团、湖南省博物馆、蚂蚁集团、京东科技、腾讯云等机构在北京共同发布《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强化行业自律.
引言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区块链被视作下一代互联网。从互联网的发展历程来看,最后的竞争往往会集中到生态与兼容性,并成为网络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
近期接到不少伙伴咨询类似的问题:当前环境下,在我国买卖矿机以及向境内用户出售矿机的行为是否合法?有哪些法律风险?今天飒姐法律团队就详细的跟大家聊一聊.
“知道最近网上很火的‘元宇宙’吗?”“知道,听过。”“我们打造的就是‘元宇宙’里面的经济系统……”“上来没听几句话,就被他们给绕晕了”,上海市民蔡女士回忆起了11月初参加申城某“元宇宙”沙龙讲座.
“你朋友投了一万……25号开大会,带点人来……”近日,上观新闻的记者实地探访上海举办的一个“元宇宙沙龙”,听到活动组织者在打电话中有前述语句,隐约涉嫌活动.
虚拟货币周末再遭血洗。12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12月4日,包括比特币、以太坊、币安币、狗狗币等各类币种均遭断崖式下跌.
继浙江、江苏全面整顿查处虚拟币“挖矿”行为后,福建、贵阳、四川、云南等各地区监管部门再次强调,坚决实现虚拟货币“挖矿”“清零”目标。不仅如此,各大银行也在积极开展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活动.
重要的事提前说:一定要看完!!新的局已经出现,防怎能停滞不前!!区块链普及的同时,针对各类虚拟货币的也不断“更新迭代”.
凤凰网财经讯,大变局时代,如何把握趋势,穿越周期?12月12-13日,由凤凰网主办,凤凰网财经承办的“2021凤凰网财经峰会”在上海举办,本届峰会以“趋势与周期”为主题,一汽红旗为战略合作伙伴.
自世界上第一枚虚拟货币——比特币出现之后,虚拟货币的发展态势令人咋舌,不仅在种类上日益丰富,而且在价格上也一路飙升。虚拟货币背后蕴含的财产价值与升值潜力引发人们的炒币风潮.
针对虚拟币“挖矿”专项整治仍在有序进行中,12月份以来,海南、陕西、云南、浙江等地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或披露专项整治情况.
去年年底以来,元宇宙概念持续火热。先是韩国首尔等经济发达城市参与进来,发布规划打造元宇宙城市。随后,国内的上海、北京、杭州等多个城市也积极表示,要布局、发展元宇宙技术及相关产业.
近日,海外有银行等合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到中国国内利用私募募资,再到海外投资虚拟币挖矿行业,赚取利润后反馈给中国投资者。飒姐团队今日的文章拟探讨该种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虚拟货币交易是否是非法金融活动?解读十部委《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2021年9月24日.
昨日各大法律媒体争相转发了最高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非法集资在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金色周刊是金色财经推出的一档每周区块链行业总结栏目,内容涵盖一周重点新闻、矿业信息、项目动态、技术进展等行业动态。本文是其中的新闻周刊,带您一览本周区块链行业大事.
2月18日消息,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具体内容如下: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
多数公司数字化过程中,重视《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而忽略了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细致研究.
今日下午,多份财经媒体发布消息,最高法发布新修改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增加网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和养老领域多种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
据中国银保监会2月18日消息,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前几日,最高法发布新修改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刘律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关于司法解释溯及力这个问题,当时为了读者朋友更容易看懂,简单概括为:正因为司法解释是原有法条的解释,而不是新创设的法.